“⼗项严禁”明确指出严禁考级证明等作为招⽣参考或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专项⾏动(2024)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4〕11号
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全⾯加强义务教育招⽣⼊学管理⼯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利益,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专项⾏动(2024)(以下简称专项⾏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标
通过专项⾏动,全⾯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同招⼊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学⼯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学挂钩、关联的收费⾏为,健全公平⼊学⻓效机制,进⼀步提⾼⼈⺠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重点任务
(⼀)优化招⽣⼊学政策措施。各地教育⾏政部⻔要对照《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步做好⼩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学⼯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教育部有关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要求,全⾯
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重点包括:学校的划⽚招⽣范围是否科学合理,新建学校招⽣范围和新建⼩区对⼝学校划分⼯作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明确的⺠转公学校划⽚招⽣政策或过渡期政策;省市两级教育⾏政部⻔、⾼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纳⼊属地招⽣管理、实⾏统⼀招⽣政策;拔尖创新⼈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学校的特殊类型招⽣政策是否经由省级教育⾏政部⻔制定出台或审批、备案;⾼层次⼈才等特殊群体⼦⼥教育优待政策是否有明确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是否纳⼊审批地统⼀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电脑随机录取程序是否规范。(⼆)严格规范招⽣⾏为。各地教育⾏政部⻔要对照中⼩学招⽣⼊学“⼗项严禁”规定,针对招⽣⼊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为,确保全覆盖、⽆遗漏。重点包括:中⼩学是否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参考或依据;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是否以⾼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段招揽⽣源;是否⾃⾏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源为⽬的的各类测试⾯试等;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办学校混合招⽣、混合编班⾏为;中⼩学是否设⽴或变相设⽴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规跨区域招⽣,以借
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并进⾏乱收费。
(三)强化招⽣信息公开。各地教育⾏政部⻔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学⼯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包括:区县教育⾏政部⻔是否提前通过互联⽹等多种⽅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政策、划⽚范围、报名条件、招⽣程序等群众关⼼的重要信息;是否建⽴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学校对社会和家⻓关⼼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向公众公开声明;是否建⽴专⻔的招⽣⼊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四)优化招⽣⼊学流程。各地教育⾏政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进⼀步优化登记⼊学、电脑派位⼯作,便捷招⽣⼊学流程,减轻群众负
担。重点包括:县级教育⾏政部⻔是否使⽤统⼀的招⽣⼊学服务平台,引导未建设招⽣⼊学平台的县(市、区)使⽤省、市⾃建招⽣系统或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阳光招⽣⼦系统,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通办;是否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信息化⼿段⾃动⽐对审核⼊学证明材料,落实“⾼效办成⼀件事”要求;是否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及家⻓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防⽌通过各类APP、⼩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相关信息。
(五)保障特殊群体⼊学。各地教育⾏政部⻔要加强辍学⼉童、进城务⼯⼈员随迁⼦⼥、留守⼉童、残疾⼉童等特殊群体⼊学保障⼯作,确保所有适龄⼉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尽⼊、应保尽保。重点包括:是否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效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法定责
任,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作;是否全⾯落实随迁⼦⼥⼊学政策,精简⼊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员随迁⼦⼥在公办学校就读⽐例;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是否建⽴本地农村留守⼉童、事实⽆⼈抚养⼉童、孤⼉、家庭经济困难学⽣等群体的⼊学⼯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政等部⻔信息共享制度。
三、⼯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学⼯作是中央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作,各地要切实提⾼政治站位,将专项⾏动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教育部成⽴由部内有关司局、地⽅教育⾏政部⻔⼈员、国家督学、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等组成的专项⼯作组,加强对各地招⽣⼊学⼯作全过程监管和⼯作指导。省、市级教育⾏政部⻔要成⽴专项⾏动⼯作专班,加强⼯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教育⾏政部⻔要切实履⾏本地义务教育招⽣⼊学⼯作主体责任,认真实施专项⾏动,确保⼯作实效。
(⼆)细化⼯作安排。省级教育⾏政部⻔要细化⼯作安排,明确⼯作步骤和责任分⼯,制定本地专项⾏动实施⽅案并进⾏⼯作部署。根据专项⾏动重点任务,对义务教育学校招⽣政策开展全⾯排查,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部署年度招⽣⼯作,开展招⽣⾏为全过程检查,
并建⽴⼯作台账。4⽉底前,将省级教育⾏政部⻔出台或审批、备案的特殊类型招⽣政策报教育部。10⽉底前,全⾯总结专项⼯作开展情况并报送总结材料。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政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式,加强招⽣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推⼴招⽣⼯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地教育⾏政部⻔要加强对招⽣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地区和学校的指导,对违规招⽣⾏为,发现⼀起查处⼀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的责任。教育部将适时开展专项⾏动调研和全国范围跨省交叉互检,通报违规⾏为和查处情况。
各地要在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专项⾏动的同时,进⼀步规范普通⾼中招⽣管理,科学编制公办、⺠办普通⾼中招⽣计划,提前公⽰本地招⽣⼯作具体⽅案,全⾯落实属地招⽣政策要求,完善将优质普通⾼中招⽣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3⽉22⽇